不少人認為粗口低俗可鄙、下流無聊。但粗口是否毫無價值呢?顯然不是。大部份語言都有粗口,而且粗口這種語言現象歷久不衰,這說明了粗口必然有其語言功能。
人們說因為粗口粗鄙、不道德,所以應予揚棄,這是不了解粗口的本質。粗口之為粗口,就是要與規範語言對立,藉觸犯社會禁忌而取得語言力量。粗口字詞的「粗」,並非在乎其指涉的意思,而是取決於社會是否視之為禁忌用語。因此,「佢有!」改說為「佢有陰莖!」便不再是粗口,而「你!」也並不等如「與你造愛!」。
粗口可以加強語氣,有助表達和宣洩憤怒、不悅、厭惡、驚奇、鄙視等強烈情緒,也可提升辱罵別人的力度,達到尋常語言不能達到的語言效果。舉例說,「你老母!」短短四字,當中即蘊含無比強烈的語言能量。
然而,如果因此以為粗口可令語言更生動傳神,則是誤解。除卻加強語氣外,粗口不但不能助語,反而損害語言。
首先,使用粗口後詞彙會明顯收窄。舉例來說,漢語中「看」的同類詞很多:
瞭望 | 遠眺 | 遙望 |
鳥瞰 | 俯瞰 | 仰望 |
回顧 | 回望 | 環顧 |
目擊 | 目睹 | 目送 |
觀察 | 視察 | 縱觀 |
笑看 | 呆望 | 凝望 |
放眼 | 前瞻 | 注視 |
這些詞生動、細緻、精練,但都不可與粗口同用,能夠兼容粗口的只有一些基本口語詞如「睇」、「見」、「望」等。因此,「目擊事發經過」不能說作「目擊事發經過」,只能說「睇見事發經過」;「回顧我呢一生」不能說作「回顧我呢一生」,只能說「睇返我呢一生」;「目送佢離開」不能說作「目送佢離開」,只能說「睇住佢離開」。在上述例子中,「目擊」、「回顧」、「目送」這些生動細緻的詞語譯入粗口語言後,都得簡化為「睇」。由此可見,粗口語言的特性是排斥文雅細緻的詞語,只能重複使用有限的基本詞彙。這樣的語言不但欠缺變化,而且不能表達精細的意思。
由於這種語言特性,習慣使用粗口,說話很易變得懶惰,不會思索最貼切的用詞。一般而言,愈籠統愈基本的詞語,愈能兼容粗口。舉例說,近年流行的「好索」便是一例。這詞只能表達含糊、大約的意思,不能細及「索」的不同層次,如「青春可人」、「嫵媚嬌俏」、「性感迷人」、「明艷照人」、「風情萬種」等。從語言的角度看,粗口的粗糙也許比粗口的粗鄙問題更大。
另一方面,粗口也令說話囉唆。很多人以為粗口字愈多愈能助語,實際情況剛好相反。夾雜太多粗口字,語句必會冗長累贅,表達力不增反減,而原來的強調語氣亦會失去。舉例來說,以下短句只有十六字,而文法上可插入粗口的位置多達六個 (以「☆」號表示):
好想知邊個話你聽入咗去冇得出返來
好☆想知邊☆個話☆你聽入☆咗去冇☆得出☆返來
如果六個位置都放入粗口字,則句子會極不順口,而且失去強調重心。使用粗口,適可而止會更具力度:
好☆想知邊個話你聽入咗去冇得出返來 (強調很想知道)
好想知邊☆個話你聽入咗去冇得出返來 (強調誰人)
好想知邊個話你聽入☆咗去冇得出返來 (強調一旦進去)
好想知邊個話你聽入咗去冇☆得出返來 (強調不能出來)
總括而言,粗口能夠達到尋常語言不能達到的語言效果,因此並非沒有語言價值。但是過份使用粗口卻會令人詞彙狹窄、說話累贅,不但言語乏味,而且無法精確地表情達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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